生育保险报销咨询
2025-10-17
江苏/连云港 招标采购
生育保险报销咨询
江苏/连云港-2025-10-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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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生育保险报销咨询
内容: 工作单位在连云港,家住日照,在连云港也一直按时缴存社保,之前一直在连云港产检,现因个人生活需要打算到山东日照分娩,这种情况下的产检和分娩费用可否在产假后在连云港报销,对生育津贴报销有没有什么影响?异地生育是否需要提前备案?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对异地生育选择的医院有什么要求?另外生育险报销申请期限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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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通过连云港市*****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个人申请:工作或居住在异地的参保职工不能在市区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应当在生育之前向其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参保单位盖章),说明不能再市区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原因,明确异地生育的*所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称及等级(由异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经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后异地生育的,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报销提供资料:参保职工异地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个人现金垫付后,凭社会保障卡(医保卡)、病历资料、费用明细清单、有效票据和生育保险规定的其它有效证件、证明等资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核报,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对参保职工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按定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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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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