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关注市住建局政务网站。经了解,《连云港市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机械设备登记管理办法》(连建发〔****〕***号)当前有效。我们已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您的邮箱,并以附件形式更新上传至相关通知页面。《连云港市建筑材料和构配件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实施之后将替代《连云港市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机械设备登记管理办法》(连建发〔****〕***号)。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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