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现就你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办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合格证:*.报名。携带身份证复印件、高中以上学历证明、两张二寸近期免冠照片到培训机构报名,报名培训地点为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电话;********);*培训。由培训机构负责培训。*考核。培训合格后,到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考试考核中心(连云港职业学院院内)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可取得资格证。
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种。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在市应急管理局办理,但连云港市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布点规划已饱和,不再新批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办理,应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二)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三)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四)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其周边**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五)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由县区应急部门办理,具体要求咨询当地应急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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