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周先生,您好!您的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年*月**日*时,连云区教育局已与您电话联系,告知连云区****年小学学区划分的相关情况。根据连云港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各县区严格按照工作日程做好招生安排,*月**日前,公、民办学校完成阳光招生信息发布(条件、时间、方式、收费等必须公开的内容)。我区拟定*月上旬完成全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后,立即向社会公布全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包括施教区划分和招生计划,请您再耐心等待。(承办单位:区教育局)
连云区区长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