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2025-10-17 00:00:00
【正在公告】桐城市虎山咀矿加工场地平整项目多余砂石土拍卖公告
|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 |
| 信息来源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所在地 | 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 |
桐城市虎山咀矿加工场地平整项目多余砂石土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
桐城市同远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对桐城市虎山咀矿加工场地平整项目多余砂石土进行拍卖。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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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名称 |
存放地点 |
方量 (*³) |
单价 (元/* ³) |
总价 (元) |
起拍价 (万元) |
竞拍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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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桐城市虎山咀矿加工场地平整项目多余砂石土拍卖 |
安徽省桐城市虎山咀矿加工区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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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安徽省桐城市虎山咀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加工场地平整方案》本项目平整工程共产生土石方约为:*****㎡,其中加工区自用方量约为:******³,剩余可处置方量约为******³,是本次拍卖标的。 由于不可预见等因素影响,转让方不保证砂石的实际方量和质量,由此产生的问题与转让方、拍卖人和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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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公司、企业[经营范围有工程建设、砂石(含混凝土、预拌砂浆、干混砂浆等)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渣土运输等相关领域的任意一项即可]。本次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应严格按国家规定依法依规履行处置。
(二)竞买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
三、交易方式
(一)本次采取公开拍卖,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买受人。
(二)本次拍卖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分在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厅举行。
四、竞买人报名及资格认定
(一)****年**月*日上午*时**分前在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大厅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竞买人资格。
(二)竞买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竞买人遵守拍卖现场秩序承诺表、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票据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备查)。如不是法人参加现场竞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公告附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五、竞拍起始价、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的支付
(一)竞拍起始价为人民币:***.****万元 。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竞买人应于****年**月*日上午*时**分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将竞买保证金缴入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竞买人是公司及其他组织的,缴纳保证金时应注明单位名称,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代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不得以现金形式缴入指定账户,否则将取消竞买资格。
开户单位: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 行: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
账户:***********************
(三)成交转让价款支付:买受人须于成交公示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打入指定账户。
(四)竞买保证金的退还:若竞买人未能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买受人竞得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转成履约保证金,凭成交确认书办理(履约保证金在砂石土挖运结束经验收合格后退还)。
六、风险提示及特别约定
(一)本次竞拍标的为桐城市虎山咀矿加工场地平整项目多余砂石土,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资源量数据仅供参考,由于不可预见等因素影响,转让方不保证拍卖标的实际数量和利用价值,与实际资源量会有一定的误差,转让标的物具体种类、方量、质量、重量等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竞买人应根据自身需求充分做好现场详细踏勘和勘测,核实此次拍卖标的废弃土石方方量、质量是否符合竞买人需求。
(二)本次拍卖涉及的相关批复、评估、场地平整方案等资料由竞买人主动向转让方了解查询,一旦报名或竞得此次拍卖标的,自动视为了解此次拍卖标的涉及的相关资料,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接受属地政府有关单位监管。
(三)因买受人违约而导致的相关纠纷与转让方及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和单位无关,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如买受人不履行此次拍卖项目相关约定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约定缴纳成交价款、自愿放弃中标资格等,导致此次拍卖项目进行二次拍卖的,买受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等相关费用不予退还。此次拍卖项目再行拍卖时,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四)买受人应于成交公示结束后*日内按约定一次性缴清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并签订砂石土转让合同。签订合同后按照转让方指令分两个阶段组织运输。第一阶段:自砂石土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买受人需在**个自然日内将标的物(约******³)提运结束;第二阶段:剩余约******³砂石土,待主矿区安全设施设计评审通过且场地平整后,**个自然日内提运结束。买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履约,转让方可以没收履约保证金,并重新公开拍卖。
(五)买受人须在转让方及相关单位的指导下对指定区域进行砂石土运输并做好四周安全防护措施,运输结束后须通过相关单位的联合验收。若受迁坟、天气、环境、政策等影响导致延迟开工或完工,由买受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转让方批准同意后适当延长。施工中产生的所有可利用和不可利用的砂石土等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不得在现场进行堆放,未按要求完成的,转让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六)买受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道路运输、环境施工等问题和矛盾纠纷,由转让人协调、配合处理。
(七)买受人须负责施工现场相关的清理工作,清除场内残留垃圾,清理施工现场周边及其附近道路施工堆积物,废料的移运处理等作业。
(八)本项目按拍卖公告和转让合同执行,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转让方开具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说明到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
七、服务佣金
本次拍卖项目佣金服务费须于拍卖成交公示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拍卖公司指定账户。服务费按下表计算。以成交总价为计算基数,按拍卖服务收费标准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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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次 |
计费额度(万元) |
差额计费率% |
计算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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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含)及以下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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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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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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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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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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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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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含)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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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以上部分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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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元以上部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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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拍卖服务费按照折扣费率计算后,不足****元的按****元计算。
八、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桐城市同远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程女士 联系电话:***********
拍卖公司: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余女士联系电话:************
地 址:桐城市文昌苑*区门面房
监管机构: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陆先生联系电话:************
地 址:桐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
九、踏勘现场和查看标的
报名需携带踏勘证明表,如未按时参加踏勘视为自动放弃现场了解权利,踏勘过程中须遵守安全规定,服从统一安排,不得擅自行动。标的物相关情况以实地现状为准,竞买人应亲自勘察,拍卖人及委托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集中踏勘现场时间定于****年**月**日**时**分
现场踏勘地点:桐城市范岗镇虎山咀矿区
联系人及联系号码:李先生 ***********
十、本次拍卖活动由安徽省桐城市公证处全程公证。
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秒
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