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鄂城区财政局关于对鄂城区社工总站服务项目处理决定公告
2025-10-17
湖北/鄂州 中标结果
[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鄂城区财政局关于对鄂城区社工总站服务项目处理决定公告
湖北/鄂州-2025-10-17 00:00:00
湖北/鄂州-2025-10-17 00:00:00
鄂城区财政局关于对鄂城区社工总站服务项目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鄂城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鄂城区社工总站服务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鄂州市鄂城区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西路****号
三、基本情况
鄂城区纪委在监督调查中发现鄂州市鄂城区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参与鄂城区社工总站服务项目采购活动中涉嫌串通投标,向我局来函要求依法处置。我局于****年*月**日予以立案。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明,在鄂城区民政局的鄂城区社工总站服务项目的采购活动中,鄂州市鄂城区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采取让其*名员工分别代表*家供应商(其中*家为鄂州市鄂城区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参加鄂城区社工总站服务项目的采购活动并中标的行为,涉嫌串通投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规定的情形。
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的规定,决定对鄂州市鄂城区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作出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投诉人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鄂城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