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10-17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合肥-2025-10-17 00:00:00

合肥港同大作业区同大码头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合肥港同大作业区同大码头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港同大作业区同大码头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开标日期:********

合肥港同大作业区同大码头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长江航道勘察设计院(武汉)有限公司和中煤湖北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和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和安徽闸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临空港大道***号;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号;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海达北街 **号;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万山镇闸山村周老村民组*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亿玖仟玖佰柒拾柒万陆仟柒佰陆拾柒元整 (********.**)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和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和安徽中电环保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号;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 楼;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台创园龙桥路与阿里山路交叉口科技孵化产业园一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亿零伍拾肆万肆仟伍佰柒拾元整 (*********.**)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和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和安徽庐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号;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新港三百间**号;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石头镇石头街道合铜路东侧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亿零肆佰叁拾玖万元整 (*********.**)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冶金工业部华东勘察基础工程总公司和安徽建工路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旅投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号;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号;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街道汽经一路**号;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台湾农民创业园科技孵化园*号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亿零肆佰陆拾贰万肆仟元整 (*********.**)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和安徽建工交通航务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省庐江县白湖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铜陵路**号;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清河街道清河东路***号中共阜阳市委党校综合楼;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亿零陆佰玖拾贰万零捌佰元整 (*********.**)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合肥农高区高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台创园广巢路与合铜路交叉口*号科技服务中心办公楼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项目负责人:何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日 至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号东方水岸写字楼*楼,联系人:何文政,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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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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