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5-10-17 00:00:00
项目概况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锦城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供货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锦城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供货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锦城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供货配送服务,主要包括粮油类、蔬菜类、冷冻品类、调味品类、其他类(水产类、禽肉类、干货类、豆制品类、禽蛋类、鲜猪肉类、水果类、点心饮品类、厨房用品类等)共五大类主副食品原材料,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是,þ否。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响应);
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þ有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投标人如有更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文件获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至融华工程管理临安分公司(临安区锦城街道景杉路***号)处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联系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在有效期内;供应商报名表(原件,附后)。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余资格证明材料须于投标时提供,否则将按无效处理。
*、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费用现场交纳。
*、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杭州市锦城街道景杉路***号融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杭州市锦城街道景杉路***号融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上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担保。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锦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张叶儿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融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安区锦城街道景杉路***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仰丽娟
质疑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
供应商报名表(食材配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