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头铺镇花园村张大路以东混凝土道路拆除清运工程(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unit}]
2025-10-17
安徽/蚌埠 中标结果
五河县头铺镇花园村张大路以东混凝土道路拆除清运工程(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unit}]
安徽/蚌埠-2025-10-17 00:00:00
  • 五河县头铺镇花园村张大路以东混凝土道路拆除清运工程(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

    *、项目名称:五河县头铺镇花园村张大路以东混凝土道路拆除清运 同类项目: 道路拆除清运***;*元诊断,精准投标市场行情分析***;工程(二次)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比价

    *、最低限价:*元/*²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公示时间:自发布成交候选人公示起*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采购人代表:孙先生;联系方式:***********

    *、第一成交候选人:五河万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²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松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

    *、第二成交候选人:五河清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²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罗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

    **、第三成交候选人:安徽岚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²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孔德芬(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朱工;联系方式:***********

    各供应商如有异议,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按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公示期结束后不予受理。异议必须是供应商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供应商在递交异议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异议函一致的电子版(为****或***,可编辑模式)发至**********@**.***邮箱。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公示期结束后,本公示自动转为成交结果,第一成交候选人即为本项目的成交人。

    公示单位:五河县头铺镇花园村民委员会、安徽天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