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5-10-16 00:00:00
成都市青羊区司法局专题宣传项目比选公告
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
成都市青羊区司法局专题宣传项目。
二、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号*号楼**楼。
项目方式:按照甲方要求提交策划方案。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项目概况:为全面总结“八五”普法及“十四五”期间,成都市青羊区普法工作、法治政府建设的创新实践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显著成效,拟进行宣传工作。
比选内容:项目报价、类似业绩。
三、比选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资质要求:应选单位具有相关宣传经验。
(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一)比选文件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号*号楼**楼****获取。(比选文件获取后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二)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青羊区西华门街**号*号楼**楼****。
六、公告方式:本比选邀请在青羊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市青羊区司法局。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号。
联系人:冯新宇。
联系电话:********。
成都市青羊区司法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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