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医院门诊、住院楼升级改造工程——龙江医院光伏发电项目(二期)采购更正及延期公告(第一次)
2025-10-17
广东/佛山 变更澄清
龙江医院门诊、住院楼升级改造工程——龙江医院光伏发电项目(二期)采购更正及延期公告(第一次)
广东/佛山-2025-10-17 00:00:00
龙江医院门诊、住院楼升级改造工程——龙江医院光伏发电项目(二期)采购更正及延期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预算金额:*******.****采购品目: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项目经办人:陆兰开项目负责人:王冕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龙江医院门诊、住院楼升级改造工程——龙江医院光伏发电项目(二期)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对报价要求内容进行补充说明及延期开标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对磋商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的“其他商务需求”的“★*、报价要求”增加以下内容:

*、合同实施过程中应考虑满足本工程实施所产生的必要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以及工程量清单中未单列的项目费用均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因电子采购文件格式固化的原因,供应商须根据磋商公告上传的工程量清单,自行编制并提供完整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并附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需根据现行的计价规范和计价规则,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详见磋商公告附件)填报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主材设备价格等价格明细。供应商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工程量清单报价的,视为无效磋商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若本公告与采购文件或后续的答疑、澄清、修改通知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请投标人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顺德区第五人民医院(佛山市顺德区龙江医院)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东华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号中区一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冕

电话:*************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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