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2025-10-17 00:00:00
|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项目公示 |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 |
| 文 号 | 时 效 |
拟对泰州远大休闲用品有限公司木质烟嘴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泰兴市高新区大庆东路南侧(泰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建设单位:泰州远大休闲用品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现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泰州远大休闲用品有限公司拟投资****万元,利用现有厂房,购置全自动木工车床、全自动打孔机、振动筛、滚筒抛光机、激光打标机、视觉检测设备、混合搅拌机、涂虫胶机、包装线等生产设备及辅助配套环保设备,建设木质烟嘴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亿支木质烟嘴的生产能力(备案证:泰数据备:〔****〕****号、项目代码:************************)。原辅料等详见环评报告。
公示情况:**月**日至**月**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泰兴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虾子港,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作为危废处置。
*.废气 本项目开料粉尘、打孔粉尘、抛光粉尘收集采取中央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振动筛粉尘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打标粉尘经移动式除尘器收集处理达标后无组织排放;调配废气、涂虫胶废气、清洗废气经负压密闭收集采取两级气旋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危废贮存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设置的气体导出口排出;柴油叉车燃油废气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
*.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合格原料返回厂家;不合格品返回生产线重新加工;废边角料、废打磨珠、废锯末、废包装材料、废包装袋、集尘灰、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外售;虫胶机清洗废液、废润滑油、废抹布及手套、废包装桶、废油桶、喷淋废液、废活性炭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