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10-17
福建/宁德 变更澄清
宁德市“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福建/宁德-2025-10-17 00:00:00
宁德市“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作者: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宁德市“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调整商务评分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原商务评分项:

*.业绩

*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已承接本项目同类业绩情况,每承接一项完整合格业绩项目的得*分,满分*分。【业绩须提供含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给予计分。】

现调整为:

*.业绩

*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已承接本项目同类业绩(水利规划相关业绩)情况,每承接一项完整合格业绩项目的得*分,满分*分。【业绩须提供含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给予计分。】

(*)原商务评分项:

*.满意度评价

*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已完成验收的与本项目同类项目满意度评价证明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满意度评价(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或评分**分及以上等满意好评)的得*分,满分*分。【须提供项目的采购单位或业主盖章的满意度评价表复印件、项目合同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注:满意度证明项目与业绩存在同一项目不重复得分。

现调整为:

*.满意度评价

*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已完成验收的与本项目同类项目(水利规划相关项目)满意度评价证明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满意度评价(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或评分**分及以上等满意好评)的得*分,满分*分。【须提供项目的采购单位或业主盖章的满意度评价表复印件、项目合同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注:满意度证明项目与业绩存在同一项目不重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德市水利局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南街道富春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华建新村*幢*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郑晰、施迎、龚酩枫、王伟、傅伟健

电话:************

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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