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10-17 00:00:00
西村街道关于和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保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为持续巩固和提升和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服务环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以公开询价方式,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接和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保洁服务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西村街道和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保洁服务。
(二)项目地址:西村街道和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三)项目内容:为我街道和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提供保洁服务,服务期限为*年(****年*月*日*****年**月**日)。主要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日常清洁区域(一天一次):和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保洁,包括一楼、二楼走廊、楼梯、平台、厕所及周边等公共区域。
*.定期保洁区域(一周两次):党群服务中心驿站、会议室、综合功能室、文体活动室、和光阅读馆、红色展览馆等。
*.垃圾清运:由供应商负责。
(四)项目限价:人民币*****元(含税)。
二、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报价单位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报名的供应商必须是入库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保洁或物业服务供应商;
*.不接受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三、报价材料要求
(一)报价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二)报价材料须装订成册并密封装袋,整套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盖骑缝章,所有报价材料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报价地点;
(三)报价材料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签字);
*.参与本项目报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同类项目服务合同证明材料;保洁或物业服务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报价清单、项目实施方案;
*.提供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保洁或物业服务供应商查询截图;
*.考察供应商是否具有满足本项目需求的资质,需提供取得本项目所在地环卫管理部门或项目所在地市级环卫行业协会颁发的《企业资质登记证书》*级或以上;
*.考察供应商是否在管理项目中使用物业管理系统类软件(软件包含但不限于垃圾分类管理类、机械化保洁功能类等与项目相关的软件或系统),提供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证明材料。
四、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价方式:现场递交报价材料。
(二)报价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工作日*:*****:**,**:*****:**)。
(三)报价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西村街道协和路*号三楼***。联系人:石小姐,联系电话:********。报名截止时间后递交报价资料不予受理。
(四)现场勘察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工作日*:*****:**,**:*****:**),联系人:辜先生,联系电话:***********。
五、项目中选单位的确定
(一)本次询价比选工作由街道询比小组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有效报价材料,结合各报价单位综合实力、过往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中选单位。
六、参加报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材料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报价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材料送达规定地点;
(二)报价材料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
(三)报价材料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
(四)报价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的资格要求;
(五)报价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