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JC-2025-0228号新北区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地下水监测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新北区重点监管单位周边···2025-10-17
2025-10-17
江苏/常州 招标采购
CRJC-2025-0228号新北区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地下水监测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新北区重点监管单位周边···2025-10-17
江苏/常州-2025-10-17 00:00:00

新北区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地下水监测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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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地下水监测评估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新北区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地下水监测评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润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前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新北区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地下水监测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新北区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地下水监测评估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国家、省、市重点监管单位工作要求,按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监测技术规范》(**** *********)技术要求,对新北区**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周边地下水监测评估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地块布点采样方案编制、现场布点及采样、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样品实验室分析与质量控制,调查报告的编制、后续保养等,若上级有补充要求一并落实。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启动基础信息调查和监测方案编制,可结合已有监督性监测、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对地下水污染风险和潜在污染源进行分析汇总,****年****日前提交监测报告并按要求移交所有监测相关资料,监测过程要求全程保留可追溯影像资料;

*)地下水监测井应建成永久井,其所在位置要满足不受周边环境影响;监测井须建设保护装置以防受到破坏,井口做好标识并在周边设置围栏,供应商负责监测井的维护保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或采购活动的行为,含下列情形: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常州市飞龙东路***号****室(翠园世家商业街三楼)

*.方式:(供应商可采取以下任一种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线上领购: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格式)发至本公司邮箱**********@**.***”并按邮箱回复的要求交纳采购文件费用后,采购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费用缴纳账户信息如下(汇款请备注项目名称或编号)

户名:常州润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经开区支行

账号:***************

*)现场申领:至常州润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前台领取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采购文件获取申请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及签名)。

*.售价:人民币伍佰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润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一)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润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室(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对采购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有异议的投标供应商,均应在****年**月****:**前按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效澄清或异议。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相关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失误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生态环境局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新桥街道崇义北路*号绿创大厦

联系方式:姜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常州润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飞龙东路***号****室(翠园世家商业街三楼)

联系方式(文件发售、付款、开票):*************

项目联系人:周叶电话:*************

附件*:采购文件获取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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