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2025-10-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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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安徽省宣城市广市新杭镇洪山村村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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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德市新杭镇洪山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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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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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徳市桐汭街道万象佳园*栋***、***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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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洪山村西山脚至江竹墩道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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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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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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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双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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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杨滩镇杨滩街道***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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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佰万零玖仟陆佰伍拾叁元肆角玖分(*******.**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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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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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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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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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胡正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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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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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皖交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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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朱远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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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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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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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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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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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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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广德市四合乡环乡路(耿村段)改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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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广德市四合乡环乡路(耿村段)改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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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总工业绩:广德市广赵路****(黄家湾至罗粉坊)改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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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华策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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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肥东县店埠镇人民路检察院宿舍楼***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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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佰肆拾壹万伍仟玖佰零叁元伍角捌分(*******.**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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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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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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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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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郭培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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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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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皖交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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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周晓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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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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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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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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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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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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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安徽省宁国市县乡道升级改造工程(****联合至落花荡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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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安徽省宁国市县乡道升级改造工程(****联合至落花荡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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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总工业绩:安徽省宁国市县乡道升级改造工程(****联合至落花荡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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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天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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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银河二路***急救中心西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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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佰肆拾贰万叁仟柒佰叁拾元零叁分(*******.**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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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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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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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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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李振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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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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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皖交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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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张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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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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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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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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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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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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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东深线安福县山庄乡至寮塘镇段公路改建工程(一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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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年道路维修整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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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总工业绩:当涂县****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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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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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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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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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范女士,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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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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