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资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期末评估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资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期末评估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通过调研、抽查、材料收集等方式,对市属企业推进落实沈阳市国资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情况以及各企业“一企一策”改革方案情况进行评估,形成有关评估报告,并提炼改革优秀案例开展推广推介。具体工作内容:
*.科学评估沈阳市市属企业推进落实沈阳市国资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情况,形成有关评估报告;
*.客观评估市属企业“一企一策”改革方案实施情况,形成各市属一级企业评估报告;
*.专业评估提炼改革优秀案例,并向官方及主流行业平台开展推广推介;
*.评估机构需组成专项工作小组,通过调研、抽查、收集材料等方式,对企业推进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评估报告应客观真实地体现市属企业改革现状,清晰陈列改革工作进度,科学评估各项任务完成情况,专业化提出存在问题与整改意见;
*.根据实际情况辅以数据模型、可视化工具、多媒体等工具展现市属企业改革情况。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世纪大厦)*座*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号恒信大厦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号附属楼五楼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长白汇锦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子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