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中心、附幼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更正公告澄清/变更公告
2025-10-15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教育中心、附幼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更正公告澄清/变更公告
安徽/合肥-2025-10-15 00:00:00

教育中心、附幼****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更正公告

  • 招标公告
  • 澄清/变更公告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公示

信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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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中心、附幼****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教育中心、附幼****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检测设备”中的“食品添加剂分析仪”,我司提供“食品添加剂检测仪”是否予以认可?
经专家论证,现回复如下:不予认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以上两个设备功能定位和技术手段有所区别。
*、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检测设备”中的“全自动兽残检测仪”,我司提供“兽药残留检测仪”是否予以认可?
经专家论证,现回复如下:不予认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以上两个设备自动化程度和操作效率有所区别。
*、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体系认证”中的“食品可追溯管理体系认证”,我司提供“可追溯管理体系认证”是否予以认可?
经专家论证,现回复如下:不予认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以上两个认证适用范围和认证依据有所不同。
*、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业绩”的询问。
经专家论证,现回复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以上要求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与项目实施和合同履约相关。
注:
(*)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幼儿师范教育中心、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实验幼儿园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学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附件:

  • 更正公告*教育中心、附幼****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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