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文昌市清澜逸雅园19套住宅及10个车位分别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2025-10-17
广西/柳州 招标采购
海南省文昌市清澜逸雅园19套住宅及10个车位分别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广西/柳州-2025-10-17 00:00:00
广西/柳州-2025-10-17 00:00:00
海南省文昌市清澜逸雅园**套住宅及**个车位分别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海南省文昌市清澜逸雅园**套住宅及**个车位分别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 项目名称 | 海南省文昌市清澜逸雅园**套住宅及**个车位分别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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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 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个周期(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 | |||||||||||||||||||||||||||
| 标的概况 | 房产 | |||||||||||||||||||||||||||
| 标的简介 | *.转让标的坐落于文昌市文清大道南侧逸雅园,距离椰子大观园约*.*公里,距离火车站文昌站约*公里,距海岸*.*公里。所在建筑物共** 层,转让标的位于 ****层。 *.周边主要通过文清南一横路文清大道及文府路等构成其对外交通,道路密集度较优,交通路网结构较优,道路通达度较优;附近有检察院站、市委市政府、夏湾拿站等公交站点,有*路、*路、**路、**路、**路游*路、游*路等多条公交线路途经,交通条件较优。有地下停车场,能够满足停车需要,停车便捷度较优。 *.周边有文昌市中医院(清澜分院)、海南农商银行(文昌南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 ** 小时自助银行(清澜支行)、文昌市第三中学等公共服务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基本齐全。所在区域目前拥有基本的基础设施配套保障,区域基础设施配套目前达到“六通”(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燃气)的条件。绿化、空气、噪声、景观、卫生、治安、人文等环境一般。 | |||||||||||||||||||||||||||
| 标的详情见公告附件列表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标的清单或标的详情附件 | ||||||||||||||||||||||||||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机构 | 广西桂科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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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并非通过流押或流质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特别告知 | *.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转让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根据评估报告显示: (*)住宅:尚未办理权属证明,转让方已提供住宅的《文昌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以及《文昌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述文件记载转让方以出让方式取得共有宗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年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商品房的用途为成套住宅,结构为框剪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 **层,地下层数为*层。 (*)停车位:尚未办理权属证明,转让方已提供车位的《车位有偿使用合同》,合同记载车位具有与所在小区*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约定的使用年限相等同期限的使用权(即使用期限至****年*月**日止)。 转让标的不存在产权纠纷,不存在抵押、担保等重大影响的事项。 *.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 (*)转让方已将**套住宅的契税及维修基金交给开发商,但开发商尚未将契税及维修基金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银行。 (*)转让的**个车位为人防车位,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享有车位的使用权。 (*)鉴于尚未办理产权证,具体成交后产权证办理要以当地政策为准。 *.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如须续期的,由受让方负责办理,续期费用由受让方缴纳。 *.标的物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因房产披露面积与实际不符而调整成交价格。 |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成交签约。 (*)成交的意向受让方(以下统称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前往签约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受让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受让方不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签约地点: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市北雀路***号) *.交易价款。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以成交价核算的交易价款(以下统称成交价款)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交易所在收到双方签署的资产交割单,或结转价款函之日起 【 * 】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成交价款。(备注: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交易税、费。 (*)本次转让成交价为为含增值税价格,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承担,具体税费金额以国税部门规定为准。 (*)办理转让所需支付的其他因办理转让产生的其他成本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因转让标的均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标的成交后,先由转让方办理不动产权证,然后再由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整个办理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承担。 | |||||||||||||||||||||||||||
| 标的交割 | 受让方将成交价款一次性足额缴入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之日起**个工作日,转让方先配合受让方办理实物交割手续,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结转成交价款的函,后续过户工作相关内容以交易合同的约定为准。交易所收到交易双方签章确认的交割单,或结转价款的函后*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结转给转让方。 | |||||||||||||||||||||||||||
| 交易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物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 ||||||||||||||||||||||||||
| 现场展示 | *.展示时间:挂牌公告期间 *.展示地点:海南省文昌市清澜逸雅园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需提前预约):权先生 *********** (注意事项: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遵守转让方的管理规定,听从转让方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若本项目挂牌延期,需意向受让方自行与踏勘联系人沟通后另行约定具体踏勘时间)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 至 ********** **:** | ||||||||||||||||||||||||||
| 报名手续 | 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给予*次补正机会,意向受让方最迟应在自由竞价结束前【**分钟】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逾期未完成补充修正手续或补充修正后仍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的,均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接收补正申请。 (*)交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注意事项: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本公司/本单位/本人的银行账户交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②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意向受让方成为合格意向受让方。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通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 *.注意事项 (*)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办理转让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买主体为同一人。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转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 (*)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竞价成交,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的成交价款,金额不足的,竞买人应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补足。 *.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多次报价(加价) | 竞价阶梯(元) | 详见标的清单 | ||||||||||||||||||||||||
| 自由竞价时间 | 详见标的清单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 服务费 | / |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梁先生(交易所) ************ ***********;权先生(转让方)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 报名咨询 | 覃经理 ************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下午:**:*****:** | |||||||||||||||||||||||||||
| 联系地址 | 交易所: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号广西国控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南宁市星湖路 **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其他 | 监督电话:************ (交易所) ************(自治区国资委) | |||||||||||||||||||||||||||
| 特别声明 | 对于与(意向)受让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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