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医院食堂等部分科室修缮项目(第2次)比价采购公告
2025-10-17
黑龙江/鹤岗 招标采购
鹤岗市人民医院食堂等部分科室修缮项目(第2次)比价采购公告
黑龙江/鹤岗-2025-10-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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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医院食堂等部分科室修缮项目(第*次)比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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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食堂等部分科室修缮项目(第*次)
采购方式: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需求详情:
对食堂灶房棚面、墙砖、地砖进行更换;对食堂整体进行粉刷;面案间增加排水槽;心内三科与肾内科病房两侧冷山墙体增加内墙保温,并整屋粉***术室在楼梯间内增加轻钢龙骨硅酸钙板库房,安装套装门一樘,以及照明与插座,对半层台阶铺设塑胶地板;新污水处理机房更换破损塑钢窗*樘、增加排风管道与排风机,以及白钢碳箱等。施工方应满足询价通知书中一般资质条件的相应标准,具有建筑施工营业范围,同时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为本公司缴纳保险人员。服务地点为鹤岗市人民医院,使用医院自有资金,施工方应按照施工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施工工艺,施工工期为**天,付款方式上,在乙方施工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施工方需准备竣工图、竣工结算等相关材料,以市财政评审中心对结算审定的价格作为最终结算价,乙方出具发票,甲方付工程款**%,剩余*%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年。详情见施工具体要求,详见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服务周期:**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电信路*号鹤岗市人民医院
报名开始时间:********** **:**
报名结束时间:**********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鹤岗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座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