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22920250930025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2025-10-16
重庆 变更澄清
50022920250930025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重庆-2025-10-16 00:00:00

*********************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城口县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一期)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城口县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一期)”公开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一、补遗

*、本工程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壹佰零肆万柒仟零肆拾玖元陆角肆分,小写(¥********.**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万零叁仟伍佰贰拾元叁角陆分,小写(¥******.**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不得超过对应的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随本补遗一起发布。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日历天”调整为“***日历天”;

*、招标文件关于开标时间等相关时间调整如下: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调整为:****年**月*日**时**分;

*)开标时间调整为:****年**月*日**时**分;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

本补遗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不一致时,一律以本补遗为准。

招标人:重庆绿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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