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万安县罗塘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第2次答疑澄清公告]答疑澄清
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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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万安县罗塘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第2次答疑澄清公告]答疑澄清
江西/吉安-2025-10-16 00:00:00

[万安县]万安县罗塘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第*次答疑澄清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信息时间: **********】
各潜在投标单位: *、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响应性承诺”现格式范本中增加了内容(详见“响应性承诺”),现重新上传发布, 最新的“响应性承诺”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如未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无效标处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本《补(答)疑》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特此澄清! 万安县兴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响应性承诺 (招标单位): 根据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对招标文件要求响应的有关内容作出以下承诺,并忠实地信守和履行承诺: 一、投标文件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范围相同。 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施工工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承诺的施工期内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约定的全部工作。 三、投标文件承诺的工程质量等级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施工时按此标准组织实施,达到承诺的工程质量等级。 四、我们接受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投标有效期;招标文件要求并承诺的其他合理条款。 五、我们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供了有效的投标担保。 六、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合同条款我单位全部接受,诚信履约, 并享受和承担相应的权利及义务。 七、我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八、我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组织结构人员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合法变更外,投标时的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相一致。 九、我单位若中标,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等按照施工要求全部到场,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施工期内不更换。 十、按时并委派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答辩。 十一、如实申报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自评得分。 十二、 郑重承诺:我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完整、准确,不存在提交空白标书恶意竞标;企业投标相应专业资质注册建造师数量完全满足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拟派建造师在我公司实名注册,不存在虚假注册;所提供的工程业绩在“江西住建云”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可以查询,工程业绩真实有效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所提交投标报价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的造价工程师为我公司实名注册人员。若以上情形之一经查实存在不符或不实的作投标无效并按弄虚作假处理,愿意接受公安及行政监督部门调查及处罚。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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