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2025-10-16 00:00:00
荆州区财政局关于对荆州区第三期教育城域网宽带租赁及运维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荆州区第三期教育城域网宽带租赁及运维服务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
地址:荆州市沙市区江津西路***号
被投诉人:荆州市荆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荆州市荆州区学校后勤与信息化服务中心
地址:荆州区科创园公共服务基地*区*楼/荆州市荆州区荆北路**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对荆州区第三期教育城域网宽带租赁及运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提出质疑,因对采购人荆州市荆州区学校后勤与信息化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荆州市荆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按照政府采购投诉程序向荆州区财政局提起投诉,我局于****年*月**日依法受理。
投诉事项:(*)特定资格设置不合理,涉嫌以不合理条件排斥、限制潜在供应商公平竞争。(*)人员配备评分标准存在资质指向性过强、脱离行业实际、与采购需求无关问题,涉嫌排斥限制潜在供应商公平竞争。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号令),本局受理投诉后,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对该项目招投标文件、专家评审意见、被投诉人书面情况说明等相关材料进行了书面审查,具体情况如下:
(*)该项目为宽带租赁及运维服务,归属电信行业范畴,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 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 ”的情形。释义核心要义为赋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结合行业特点对分支机构参与采购活动的认定裁量权,重点是放宽特殊行业分支机构投标限制,故电信行业属行业特殊情况以分支机构授权投标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的*家供应商均为该行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排斥、限制潜在供应商公平竞争。
(*)荆州区第三期教育城域网宽带租赁及运维服务项目不是单独的租赁服务,还包含运行和维护服务,在评分标准上设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服务团队提供证书是基于项目本身需要同步实现跨校区网络统筹管理、教学数据安全防护、突发故障快速响应等功能,此类需求对人员“技术能力+管理能力+安全能力 ”的复合型要求,符合采购项目的运行和维护的需求。该项目人员评分条款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资质要求,均采用“高级资质得分、中级(含)以下资质亦得分 ”的梯度赋分规则,而非“仅高级资质得分 ”的排他性要求。提供相应证书为项目客观需求,也未限定特定地域、特定品牌或特定机构颁发的证书,不存在排他性特征。你公司关于“条款排斥潜在供应商 ”的主张,未提供实质性证据证明相关要求超出行业常规或与项目需求无关。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采购人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五、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对本次投诉处理决定不服,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荆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荆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荆州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