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5-10-16
四川/广安 质疑投诉
武胜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四川/广安-2025-10-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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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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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媛美西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成龙路街道国槐街***号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四川媛美西实业有限公司在学生公寓淋浴设备采购(*****************)存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应该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和第四十六条第一款“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规定。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五十四条第(二)项“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二)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和《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政府采购类)(川财规〔****〕**号)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四川媛美西实业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年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武胜县财政局
**** 年 ** 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