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2025-10-16 00:00:00
山东省地震局“十四五”规划项目便携式测氡仪、便携式二氧化碳仪自行采购(比选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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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求,山东省地震局对“十四五”规划项目便携式测氡仪、便携式二氧化碳仪采购项目进行比选采购。供应商必须对文件内容完全响应,不得分解响应。 一、项目名称:山东省地震局“十四五”规划项目便携式测氡仪、便携式二氧化碳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实施内容:详见附件* 四、供货期:合同生效后*天内 五、采购预算:**万元,一次性报价(固定总价)。 六、项目地点: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号 七、现场踏勘及报名:本次比选不组织现场踏勘 八、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不少于*年 九、报价材料邮寄地点及时间 (一)请于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材料送至或邮寄至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号(王老师,*************),文件袋上需注明“山东省地震局“十四五”规划项目便携式测氡仪、便携式二氧化碳仪采购项目”。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拟参加供应商提供一套正本参选文件即可。 (二)接收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投标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比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不提供者报价视为文件无效); (六)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 ********.***.**)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比价采购活动(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不提供者报价视为文件无效); (七)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不是法律规定的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人按照本单位的内控规定进行监管;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评分标准 (一)评分细则
(二)报价文件须包含明细报价、报价函(附件*)、营业执照副本、相应资质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价文件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骑缝章,置于档案袋内,档案袋口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在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中,采购人选择价格合理、方案最优的作为中标供应商。完全响应的情况下价低者中标(超出本标经费的均为废标); 十二、此公告发布及成交结果公示网站 山东省防震减灾信息网****://***.*****.***.**/ 十三、联系人:王老师,************* 十四、监督电话:山东省地震局规划财务处 葛老师************* 附件*.山东省地震局“十四五”规划项目便携式测氡仪、便携式二氧化碳仪自行采购项目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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