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2025-09-11 00:00:00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规定,经项目招投标、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合法性审查等规定流程。现将衢州市衢江区湿地保护规划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更好开展全区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推进湿地绿色可持续发展 ,根据湿地保护法等相关规定要求,我局委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院编制《衢州市衢江区湿地保护规划(****—****年)》。截至目前,项目已完成招投标、意见征求、专家评审、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再次征求意见、批复实施等工作。
二、决策程序开展情况
(一)公开招标。****年*月,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意向公告,****年*月,委托浙江宇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布采购公告,审核资格文件等信息,组织采购活动并确认成交供应商等。
(二)征求意见。****年**月,完成《衢州市衢江区湿地保护规划(****—****年)(征求意见稿)》,通过发函、问询等方式,向相关区级部门和乡镇征求意见建议,积极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最终相关部门和乡镇反馈无意见。
(三)专家评审。****年*月**日,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和专家组织评审和论证,与会人员、专家组经过认真的研究和充分的讨论,最终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并对规划进行修改。
(四)公众参与。****年*月**日,在衢州市衢江区政务公开网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截至****年*月**日,未收到公众意见。
(五)合法性审查。****年*月**日,法制机构完成项目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六)集体决策。****年*月**日,完成局领导集体讨论决策,决定再次征求相关部门和乡镇意见,经修改完善后报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批准。
(七)二次征求意见。****年*月**日,通过发函等方式,向相关区级部门和乡镇征求意见建议,根据意见建议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后报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批准。
(八)批复实施。****年*月**日,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实施《衢州市衢江区湿地保护规划(****—****年)》。
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