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5-2026年聚合硫酸铁采购(第三次)项目(第2包)答疑纪要
2025-10-16
广东/广州 变更澄清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5-2026年聚合硫酸铁采购(第三次)项目(第2包)答疑纪要
广东/广州-2025-10-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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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年聚合硫酸铁采购(第三次)项目(第*包)答疑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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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年聚合硫酸铁采购(第三次)项目(第*包)答疑纪要
一、答疑问题
我司在研读招标文件时,对第 ** 页【备注】第 * 点的要求存在疑问,该条款具体表述为:“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运输车队必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其经营范围有危险货物运输、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且其经营范围有危险货物运输,运输车队若为租赁的,必须附上《租赁合同》(如有)”。
为确保我司准确理解投标要求并合规编制投标文件,特此咨询:上述第* 点所列出的运输车队资质、车辆证件及租赁文件相关要求,是否为投标的强制性要求(即投标人必须满足的硬性条件)?
恳请贵方予以书面澄清或说明,感谢贵方的支持与配合!
答:投标人所列出的运输车队资质、车辆证件及租赁文件相关要求,非投标的强制性要求。
二、相关说明
本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本答疑纪要未说明事宜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单位: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