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联成立75周年“魅力上海,光影之约—第十五届上海市摄影艺术展览项目-上海市文联成立75周年“魅力上海,光影之约—第十五届上海市摄影艺术展览项目采购公告
2025-10-16
上海 招标采购
上海市文联成立75周年“魅力上海,光影之约—第十五届上海市摄影艺术展览项目-上海市文联成立75周年“魅力上海,光影之约—第十五届上海市摄影艺术展览项目采购公告
上海-2025-10-16 00:00:00
上海晶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对上海市文联成立**周年“魅力上海,光影之约—第十五届上海市摄影艺术展览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相关供应商进行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上海市文联成立**周年“魅力上海,光影之约—第十五届上海市摄影艺术展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今年是上海市文联成立**周年,为积极打造习近平文化思想最佳实践地,紧密围绕“十四五”规划收官与新征程开启的关键节点,展现时代召唤下上海“勇立潮头、勇为尖兵”的气象,鼓励摄影人创作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促进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第十五届上海市摄影艺术展览”拟于****年**月举办,由主体展、青年展、精品展、专项展组成,四展联动。(具体要求详见第三部分 服务需求)
服务期限:*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切实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的通知》(沪府规〔****〕*号)以及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采〔****〕*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号**号楼东门*楼
五、开启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号**号楼东门*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供应商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至上海晶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参加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元/本,售后不退;请随带下列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提交的证明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概不退回。以上需提交的资料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内容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磋商供应商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地址:延安西路***号北楼***室
联系人及电话:倪里勋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晶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号**号楼东门*楼
联系人:李老师、谢老师
电话:***********、***********
上海-2025-10-16 00:00:00
上海市文联成立**周年“魅力上海,光影之约—第十五届上海市摄影艺术展览项目*上海市文联成立**周年“魅力上海,光影之约—第十五届上海市摄影艺术展览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存证日期:****年**月**日
查看上链详情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静安区
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上海晶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对上海市文联成立**周年“魅力上海,光影之约—第十五届上海市摄影艺术展览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相关供应商进行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上海市文联成立**周年“魅力上海,光影之约—第十五届上海市摄影艺术展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今年是上海市文联成立**周年,为积极打造习近平文化思想最佳实践地,紧密围绕“十四五”规划收官与新征程开启的关键节点,展现时代召唤下上海“勇立潮头、勇为尖兵”的气象,鼓励摄影人创作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促进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第十五届上海市摄影艺术展览”拟于****年**月举办,由主体展、青年展、精品展、专项展组成,四展联动。(具体要求详见第三部分 服务需求)
服务期限:*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切实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的通知》(沪府规〔****〕*号)以及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采〔****〕*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号**号楼东门*楼
五、开启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号**号楼东门*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供应商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至上海晶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参加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元/本,售后不退;请随带下列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提交的证明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概不退回。以上需提交的资料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内容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磋商供应商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地址:延安西路***号北楼***室
联系人及电话:倪里勋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晶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号**号楼东门*楼
联系人:李老师、谢老师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