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2025-10-16 00:00:00
江陵“全县一个停车场”充电桩固定车位*年租赁权项目
【发稿时间 :**********】
【阅读次数:】
江陵“全县一个停车场”充电桩固定车位*年租赁权项目
正式披露项目编号:*****************(******+* )
租赁底价**.***万元/年
交易品类资产租赁
出租用途车位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结束日期 |
********** |
保证金金额(元) |
****** ( ** 万元)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交易机构: |
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胡经理************ |
||
出租方 |
江陵永通城市公交有限公司 |
||
出租申请与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标的名称 |
江陵“全县一个停车场”充电桩固定车位*年租赁权项目 |
租赁底价 |
**.***万元/年 |
挂牌开始日期 |
********** |
挂牌截至日期 |
********** |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
江陵永通城市公交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湖北省 * 荆州市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
* |
租金调整方式 |
不涉及 |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
是 |
免租期 |
* |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单位 |
月 |
租赁用途 |
车位 |
目前状态 |
空置 |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双方各付 |
其他招租条件 |
承租方应完全认可湖北泽阳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泽阳评估(****)**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面向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
承租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
重大事项披露 |
(一)出租标的为城区在建的停车场及待建的城区、开发区、各乡镇、管理区、村委会停车场充电桩固定车位共***个快充充电桩(城区***个、开发区***个、乡镇区村***个)、***个慢充充电桩(城区***个、乡镇区村**个)整体对外租赁。出租方配合承租方协调电力公司及办理相关部门备案立项手续。 (二)固定车位充电桩型号:箱式变电站 (数量及容量大小依需求)及阻燃拦器 、监控 、照 明、防火 、平台等附属配套设施 。 (三)承租方需按出租方规划建设充电桩,出租方配合承租方,充电桩建设投入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限满 ,承租方不再续租 ,承租方所投资的设施设备 ,经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后 ,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协商给予补偿 。 (四)固定车位充电桩充电收入归承租方,停车费收入归承租方。 (五)租期*年,租赁标的涉及的充电桩固定车位分期交付,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六)标的不允许转租。 (七)承租方应完全认可湖北泽阳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泽阳评估(****)**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面向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八)本次招租标的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九)本标的其他约定事项详见《租赁合同》(样本)。 (十)踏勘联系人:陈总,联系方式:***********,踏勘时间:工作日上午*:*****:**,下午*:****:**。 |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 |
***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价款交纳说明 |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 *、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的**%,按《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
处置方案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否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万元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所指定账户,“*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前在“*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一) 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二)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交款账户;(意向承租方进入“*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三)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对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交易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标的资产信息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
湖北泽阳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租赁价格评估值 |
**.***万元/年 |
核准(备案)日期 |
********** |
评估基准日 |
********** |
核准(备案)机构 |
江陵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
附件:充电桩项目明细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