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关于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的公示
2025-10-16
陕西/汉中 招标采购
略阳县关于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的公示
陕西/汉中-2025-10-16 00:00:00

略阳县关于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的公示

****年*月,根据《国家林草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办函保字〔****〕***号)及《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方案成果的通知》(陕林护字〔****〕***号)要求,在****年**月经国家部委审核并公示的整合优化成果基础上,对我县自然保护地进行了进一步整合优化,现将略阳县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拟撤销根据《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规则》,拟撤销江神庙——灵岩寺省级风景名胜区原因为该风景名胜区未明确落界范围及面积,保护单元重叠,面积过小,不符合自然保护地设立标准。

二、范围调整:对****年整合优化后形成的陕西宝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基本农田“天窗”进行回填,回填数量**个,面积*.****平方公里(**.**公顷)。

进一步整合优化后,略阳县自然保护地总数量由*处变为*处,总面积为***.**平方公里(*****公顷)

对公示内容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期:自****年**月**日****年**日,共*天。

电子邮件********@**.***

信函邮寄:公众可通过信函反馈。地址:略阳县兴州街道办水灵路略阳县林业局
*****;*****;*****;*****;联系电话************

附件*:略阳县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拟调整保护地名

序号

自然保护地名

类型

级别

调整类型

调整面积(公顷)

备注

*

江神庙——灵岩寺风景名胜区

风景名胜区

省级

撤销

***.*

原面积*.***平方公里

*

陕西宝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

国家级

撤销

+**.**

回填基本农田“天窗”**个,面积*.****平方公里

附件*:略阳县进一步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名

序号

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名

类型

级别

面积(公顷)

所在县(区)

*

陕西宝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

国家级

*****.**

略阳县

*

陕西五龙洞国家级森林自然公园

自然公园

国家级

****

略阳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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