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5-10-16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备战省赛器材服装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澄清内容:
*.*、《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评标方法和标准”采购包*和采购包*技术项关于“供货方案”评标方法描述为“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供货方案(要点至少包括:①供货计划;②供货管理制度等),由评委进行评分:提供的方案包含以上三个要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详实、各要点内容之间关联性强,逻辑清晰,且按现有客观实际情况可以有效实施的得*分;提供的方案包含以上三个要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各要点内容之间关联性弱、且按现有客观实际情况可以有效实施的得*.*分;提供的方案要点不齐或内容存在不足,但不影响实施的得*.*分;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项目要求的不得分。”,评标办法中的内容前后表述不一致,为避免评标时存在争议,现予以澄清,并修改为“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供货方案(要点至少包括:①供货计划;②供货管理制度等),由评委进行评分:提供的方案包含以上两个要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详实、各要点内容之间关联性强,逻辑清晰,且按现有客观实际情况可以有效实施的得*分;提供的方案包含以上两个要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各要点内容之间关联性弱、且按现有客观实际情况可以有效实施的得*.*分;提供的方案要点不齐或内容存在不足,但不影响实施的得*.*分;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规定“(*)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除本章第*.*条第(*)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个日历日的,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鉴于上述澄清修改的内容不属于对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且澄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予延长。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备案编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体育运动学校
地址:仓山区公园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号华润万象城(三期)***#楼**层**、**、**办公,***#楼**层**、**办公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明智、张琪琦、卢美艳、陈碧山
电话:***********
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