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司法局:法制监督和法律服务采购标段二采购需求公开
2025-10-16
湖南/长沙 招标采购
宁乡市司法局:法制监督和法律服务采购标段二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长沙-2025-10-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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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司法局:法制监督和法律服务采购标段二采购需求公开

作者:长沙市采购网 || 来源: || 公告创建时间:********** **:**:**
一、功能及要求:

法制监督和法律服务采购(本标段侧重行政执法监督)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服务内容:

*.协助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全年评查行政执法案卷总数不少于**件,并形成系统性书面评查意见及整改建议*.协助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草拟法律文书;*.如有需要,配合采购方开展行政执法评议工作,参与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行动;*.如有需要,参与处置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重大案(事)件和复杂疑难法律问题,并出具合法性意见。

二、服务标准及要求

*、实际工作要求

*.*团队要求:组建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固定律师团队提供法律服务工作,确保团队成员结构合理,满足采购人工作需要;同时根据专业领域明确团队分工。未经采购人同意,团队律师不得变更。

*.*律师要求:律所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人员须认真细致、吃苦耐劳、勤勉履职,能严格遵守机关各项规定,服从工作安排,根据工作要求适时提供现场法律服务。

*.*保密要求:律所、律师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其接触或了解的所有信息保密。

*、聘请的律师服务团队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本项目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

*.*应当依据法律作出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采购人利益;

*.*保守在办理政府法律事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采购人认为不能对外公开的信息;

*.*不得利用政府法律顾问名义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活动;

*.*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有关法律事务处理的意见;

*.*与采购人交办的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法律顾问合同约定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忠于职守,依法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尽职尽责,提供全方位的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对提出的法律意见、起草的法律文书以及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义务。

*、聘请的法律服务团队享有以下权利

*.*、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情权、参与权;

*.*、独立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获取报酬的权利;

*、聘请的法律服务团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解除聘用关系

*.*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团队律师的;

*.*因团队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采购人蒙受损失的;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所列举的禁止性行为之一的;

*.*因身体原因无法胜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其他依法不能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的。



六、验收标准

按照长财采购[****]*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进行验收。



七、其他要求

详见附件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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