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2025-10-16 00:00:00
关于****年度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咨询服务购买服务计划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文件要求,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年度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现将本项目购买服务计划公示如下:
一、所属目录:根据《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年版)》,本项目一级目录为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二级目录为监督检查辅助服务,三级目录为监督检查辅助服务,目录代码为*****。
二、预算资金:**万元。
三、资金来源:昆明市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资金。
四、购买主体: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五、工作内容:依据交通运输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和《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结合昆明市轨道交通运营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运营安全咨询服务工作方案,针对已开通运营的轨道交通*、*号线首期和*号线支线、*号线、*号线、*号线、*号线共*条线路分别开展咨询服务,按季度+月度的形式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分析提出整改意见,指导运营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并形成《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咨询报告》。
六、承接标准
本项目承接主体至少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熟悉城市轨道交通行业,有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咨询服务经验;
(三)具备提供咨询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制度;
(五)企业近*年(****年至今)至少完成*个类似项目咨询服务,能提供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
(六)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各级政府机关有关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第三方机构一是每月至少开展*次安全检查(共**次月度检查),检查完毕按月形成《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咨询报告》;二是每季度组织开展*次安全检查,并在最后一个季度组织*次整改复查(共*次季度检查),每次检查时间不少于*天,检查时须组织不同专业的专家参与且专家人数不少于*名,检查完毕按季度形成《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咨询报告》;三是在日常工作或重要时间节点,第三方机构须在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认为有所需要时组织专业人员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安全咨询服务,并形成****—****年度《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咨询报告》。
八、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年**月*日—****年**月**日。
九、购买方式:本项目拟由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本单位内控、财务制度,通过竞争性比选确定咨询服务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