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昆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和运营绩效评价项目购买服务计划的公示
2025-10-16
云南/昆明 中标结果
关于2025年度昆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和运营绩效评价项目购买服务计划的公示
云南/昆明-2025-10-16 00:00:00

关于****年度昆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和运营绩效评价项目购买服务计划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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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年第*号)、《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办法》、《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规范》、《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积极做好全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提升和运营绩效评价工作,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年度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和运营绩效评价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现将本项目购买服务计划公示如下:

一、所属目录:

根据《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年版)》,本项目一级目录为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二级目录为评审、评估和评价服务,三级目录为评估和评价服务,目录代码为*****

二、预算资金:**万元。

三、资金来源:昆明市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资金。

四、购买主体: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五、工作内容:

(一)根据交通运输部《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办法》和《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规范》,对昆明市已投入运营的轨道交通线路(轨道交通**号线首期和*线支线*号线、*号线、*号线、*号线)开展运营服务质量评价工作,并形成《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报告(****年度)》。

(二)根据《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和《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对昆明轨道集团的运营服务进行绩效评价,并形成《昆明轨道集团运营服务绩效评价报告(****年度)》,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进行监督管理、业绩考核等提供参考依据。

六、承接标准

本项目承接主体至少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三)具有提供服务所必需的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五)承接前需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六)近*年(****年至今)开展过类似项目服务质量评价和绩效评价*项业务,能提供业绩的证明材料;

(七)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各级政府机关有关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一)由第三方机构依据《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规范》对昆明市已投入运营的轨道交通线路(轨道交通**号线首期和*线支线*号线、*号线、*号线、*号线)开展运营服务质量评价工作,提出评价意见,并形成《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报告(****年度)》,按时限要求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上报交通运输部;

(二)由第三方机构依据《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和《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对昆明轨道集团的运营服务进行绩效评价,提出评价意见并形成《昆明轨道集团运营服务绩效评价报告(****年度)》,按时限要求上报市人民政府。

八、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

九、购买方式:本项目拟由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本单位内控、财务制度,通过竞争性比选确定咨询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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