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2025-10-16 00:00:00
关于****年度昆明市轨道交通*、*号线***项目运营成本审计购买服务计划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号)等文件规定,并参照《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和市交通运输局与轨道*、*号线公司签订的《昆明市轨道交通*、*号线***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昆明市交通运输局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昆明市轨道交通*、*号线***项目****年度运营成本审计(以下简称本项目),现将本项目购买服务计划公示如下:
一、所属目录:根据《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年版)》,该项目一级目录为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二级目录会计审计服务,三级目录为审计服务,目录代码为*****。
二、预算资金:**万元。
三、资金来源:昆明市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资金。
四、购买主体: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五、工作内容:依据《昆明市轨道交通*、*号线***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特许经营期内,实施机构可委托第三方审计,每年对项目公司的年度运营成本进行审计”的条款约定,针对昆明市轨道交通*号线*部分、*部分和*号线***项目****年度运营成本及收支等相关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昆明市轨道交通*号线***项目*部分运营成本审计报告》(****年度)、《昆明市轨道交通*号线***项目*部分运营成本审计报告》(****年度)和《昆明市轨道交通*号线***项目运营成本审计报告》(****年度)。
六、承接标准
本项目承接主体至少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资格;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三)具有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五)承接前需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六)近*年(****年至今)开展过类似年度审计业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七)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由第三方机构针对昆明市轨道交通*、*号线***项目,对轨道交通*号线*、*部分项目公司和*号线项目公司****年度运营成本及收支等相关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并于规定时间内形成《昆明市轨道交通*号线***项目*部分运营成本审计报告》(****年度)、《昆明市轨道交通*号线***项目*部分运营成本审计报告》(****年度)和《昆明市轨道交通*号线***项目运营成本审计报告》(****年度)。
八、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九、购买方式:本项目拟由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本单位内控、财务制度,通过竞争性比选确定咨询服务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