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10-16 00:00:00
湖畔家园**栋、**栋、**栋*台电梯更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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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畔家园**栋、**栋、**栋*台电梯更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湖畔家园**栋、**栋、**栋*台电梯更新项目
项目编号:****—***—*******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开标日期: ****年**月**日
湖畔家园**栋、**栋、**栋*台电梯更新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安徽静秋加装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庐阳区淝河东街**号城市公馆*地块商业*幢****
投标报价:人民币玖拾万零玖仟陆佰元整(******.**元)
质量:合格
交货及安装周期:合同生效后***日历天
招标人:湖畔家园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湖畔家园
联系人:江红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号千城大厦*楼
联系人:施威
电话:***********
邮箱:**********@**.***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