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溪路(舫山东路至翔安北路段)工程(施工“评定分离”)
2025-10-16
福建/厦门 招标采购
【厦门市-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溪路(舫山东路至翔安北路段)工程(施工“评定分离”)
福建/厦门-2025-10-16 00:00:00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九溪路(舫山东路至翔安北路段)工程(施工“评定分离”)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第*.*.*中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修改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招标文件涉及此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二、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投标函附录”第*项“见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修改为“合同实施期间,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材料价格调整机制的通知》(厦建筑[****]** 号文件) 及(厦交建【****】** 号)进行调差,若合同实施期间政府有出台新的调差管理办法,则按新文件规定的调差管理办法执行,最终以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为准。”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定标方案*定标方案前附表**.*.* 定标要素**信用要素中要求填报的“《投标人信用分等级使用申请函》”格式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一。

四、因本工程招标文件第***页“*.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内容重复,故删除该页内容

五、本工程的图纸有做调整,以随本答疑同步发布的图纸为准****年****日发布的图纸作废)。请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的“其他文件”栏目中下载。

、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有做调整,以随本答疑同步发布的清单为准(****年****日发布的清单作废)。请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的“工程量清单文件”栏目中下载。

七、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投标报价的其它要求中“③其他工程费及间接费综合费率计算表”修改为“③综合费率计算表”。

、本答疑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答疑为准。


招标人: 厦门市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人信用分等级使用申请函

致: 招标人名称):

我方正参加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由于我方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信用分奖励的条件,现我方就下列事项提出申请要求对信用分进行加分,并承诺享受信用加分的人员在合同期内按照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考核有关规定上岗履职。

序号

从业单位或人员

年福建省○福建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

建设工程/○福建省农村公路□及 市(区)农村公路项目施工单位及主要人员年度考核

是否申请信用分奖励

备注

名称或姓名

项目名称

合同段号

考核等级

*

施工企业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注:

*.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的福建省交通建设项目信用考核中:①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被评为 ** 级、* 级,且符合《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信用分加分规定的,需填写上表提出申请,未填写上表提出申请的,其企业、项目经理的信用分按 * 级处理;②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在本招标项目同类别工程中被评为 *、* 级,且仍在有效期限内的,须如实填写上表。

*.申请使用项目所在地市级农村公路信用考核结果的:①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被评为 ** 级、* 级,且符合《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信用分加分规定的,需填写上表提出申请,未填写上表提出申请的,其企业、项目经理的信用分按 * 级处理;②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被评为 *、* 级,且仍在有效期限内的,须如实填写上表。

*.如申请加分,投标人应如实在备注栏中说明至投标截止日信用奖励使用情况(包括使用次数及具体工程项目)。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上表,填写不实的,其投标文件将被确定为“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属弄虚作假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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