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0-16
四川/泸州 质疑投诉
合江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泸州-2025-10-16 00:00:00
合江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合江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合江县****年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穆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号*栋*单元**层****号

被投诉人:合江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合江县符阳街道少岷南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占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江县荔城大道***号*楼

四、基本情况

四川占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合江县农业农村局合江县****年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项目(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技术参数要求不规范、不明确。

投诉事项*:谈判文件中单位符号使用错误属于重大缺陷。

投诉事项*:技术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排斥其他供应商。

投诉事项*:采购人未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质疑答复。

投诉事项*:我司寄出的质疑函是寄给合江县农业农村局。质疑函回复是合江县乡村振兴局回复。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未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合江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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