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青岛市开发区东江路158号2栋1单元1201
2025-10-16
山东/青岛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青岛】青岛市开发区东江路158号2栋1单元1201
山东/青岛-2025-10-16 00:00:00
山东/青岛-2025-10-16 00:00:00
青岛市开发区东江路***号*栋*单元****
信息来源:青岛公共资源
挂牌日期:**********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青岛市开发区东江路***号*栋*单元****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标的名称 | **** |
| 交易机构名称 | 青岛产权交易所 |
| 价款形式 | 金额 |
| 挂牌价格 | **.******万元(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中标受让方须承诺,自竞价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理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缴纳标的房款; *、中标受让方承担双方在青岛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服务费; *、该房产属于新建商品房,房产交易及过户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该商品房以现房现状交付,受让方确保已至房产的现场进行查看,了解商品房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内容、装修内容及使用情况等,且受让方同意转让方在交付商品房之后,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之外,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质保责任。对于转让方不提供质保服务的项目,转让方已经在该商品房的交易价款中酌情进行了考虑并减少了部分购房交易款,受让方对此予以认可,并承诺不因此另行向转让方主张约定质保项目及质保期限以外的质保责任。该商品房为毛坯建设,但已经转让方装修使用,受让方确认商品房总价款系转让方建设、装修该商品房的综合价值体现,已经充分考虑了转让方使用该商品房及装修的折价,无法区分房屋价款及装修价款,受让方同意按照该商品房的装修现状接收该房屋,并不对受让方主张其他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