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宁经济开发区(省级)澄照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景宁畲医药大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10-16
浙江/丽水 中标结果
浙江景宁经济开发区(省级)澄照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景宁畲医药大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浙江/丽水-2025-10-16 00:00:00

浙江景宁经济开发区(省级)澄照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景宁畲医药大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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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浙江景宁经济开发区(省级)澄照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景宁畲医药大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景招*[****]***号

招标人:浙江省景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开标时间:********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蓝浩、林秋丽、雷招华、沈诗玲************

公示时间:********日至********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单位名称

预中标价

工程质量

工期

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注册号

****年*月份“房屋建筑工程”信用等级

*

贵州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元

合格

***日历天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周妍婷

****************

*

*

浙江骏强建设有限公司

*********元

合格

***日历天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高翔翔

****************

*

*

浙江万腾建设有限公司

*********元

合格

***日历天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叶胜华

****************

*

*

浙江瓯立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元

合格

***日历天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陈芳

****************

*

*

纳琦绿能工程有限公司

*********元

合格

***日历天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王存建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单位(盖章):浙江省景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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