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10-16 00:00:00
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于****年**月**日上午**时至****年**月**日上午**时开始自由竞价,****年**月**日上午**时整开始限时竞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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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名称 |
坐落地址 |
出租面积 (㎡) |
出租用途 |
招租底价 (万元/年) |
租赁期限(年) |
竞价 保证金 (万元) |
递增率 |
装修期 (月) |
产权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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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垟路*号东南面附属楼一楼 |
温州市鹿城区里垟路*号 |
*** |
办公 |
**.** |
* |
*.** |
无 |
无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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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垟路*号东南面附属楼二楼 |
温州市鹿城区里垟路*号 |
*** |
办公 |
*.** |
* |
*.*** |
无 |
无 |
有 |
二、承租人条件
*.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提供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为企业法人的,法人代表及控制(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以提供盖有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码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工商局出具的意向方公司章程,其法人代表及最大股东均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担保承诺书);
*.意向承租人需提供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披露项目当月止的前整两年时间)超过*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以提供在公示期内由征信机构出具的企业或个人信用报告为准);
*.被法院采取任何强制执行措施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页面截图为准,网址为:*****://****.*****.***.**/。);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各标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成交者,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未成交者,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并在出租方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内签订《公有产权租赁合同》。
*.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取整数,不计息)。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则该意向方被确认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并应按信息披露规定的时限内同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则按照(网络竞价)进行转让。如未征集到合格承租方,则本次信息披露终结。
*.租赁标的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本公告与“浙交汇”网站项目页面披露信息如有不一致,以“浙交汇”网站项目页面披露信息为准。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下午*时止
报名审核时间:****年**月**日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江滨东路*号温州国际会展中心一期*楼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
出租方咨询电话:*************
出租方纪检监察电话:*************
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业务举报:*************
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纪检举报:*************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
温州交运集团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