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2025-10-16 00:00:00
保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 索引号: | *********/**********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开日期: | ********** | ||
| 标题: | 保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保自然资挂告字[****]*号
经保康县人民政府批准,保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编号 | 宗地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 土地 用途 | 土地利用条件 | 出让 年期 (年) |
****** | ******************* | 保康县 城关镇 三溪沟村 | ****.** | 商业 用地 | 现状 利用 | ** |
估价报告电子备案号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 | ** | ***.** |
*、挂牌出让地块规划指标要求
*******************号宗地建设项目规划(土地使用)条件将土地使用性质定为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容积率≤*.*,建设密度≤**%,绿地率≥**%,用地内建筑总面积不大于****.**平方米,投资强度不低于****元/平方米用地面积。开发期限*年,土地出让年期为**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保康县土地储备供应中心(原土地局院内二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保康县土地储备供应中心(原土地局院内二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填写竞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下午*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保康县土地储备供应中心(原土地局院内二楼),挂牌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下午*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此公告在中国土地市场网、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保康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挂牌地点同时公布。
*、竞买资格人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但在我县范围内因土地使用权人的自身原因,有房地产开发闲置一年以上未开发的土地使用权使用者;有房地产开发存在超容积率未完善相关手续的不得参加本次土地使用权竞买活动。
(二)对发现并核实竞买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开发建设企业违背转(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有失信行为的。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该宗地挂牌成交后,由竞得人持《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完税凭证到保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规划许可事项及申请不动产权登记。
*、该宗地地上建筑物价值为**.**万元,竞买人参与竞买成交后须另行支付给保康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税赋由竞得人按规定向收费单位和税务机构交纳。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保康县土地储备供应中心(保康县城关镇河西路**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康县广场支行
收款单位:保康县非税收入征收中心收入资金专户
帐 号:******************
保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