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游仙区妇幼保健院第三方陪护服务比选采购(三次)公告
2025-10-16
四川/绵阳 招标采购
绵阳市游仙区妇幼保健院第三方陪护服务比选采购(三次)公告
四川/绵阳-2025-10-16 00:00:00

绵阳市游仙区妇幼保健院
第三方陪护服务比选采购(三次)公告

********** **:**文章来源: 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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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第三方陪护服务比选采购(三次)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内容:第三方陪护服务

四、 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陪护服务收费标准:需参照《关于规范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绵医保办〔****〕**号),即按照我院医院等级,*名护理员照护*名患者***元/**小时;*名护理员照护多名患者**元/**小时。所有报价均需小于或等于以上标准,超出视为无效。

交医院管理费(包括场地使用、能源消耗等),缴纳标准为公司当月收取的免陪照护服务费总额≥*%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二)其他条件:

*、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供承诺函)。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标准《医院陪护服务基本要求(**/***********)》和四川省地方标准《四川省医疗护理员服务规范(****/**********)》等相关规定。

说明:

①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五、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详见附件*

六、报价函的递交: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报价函原件、资格、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响应文件(盖鲜章),胶装密封后送交绵阳市游仙区妇女儿童医院第二院区十楼采购科。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

附件:第三方陪护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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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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