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2025-10-15 00:00:00
江西好委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关于永丰县龙冈畲族乡龙冈至江头公路改建工程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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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龙冈畲族乡龙冈至江头公路改建工程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永丰县龙冈畲族乡龙冈至江头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赣****************)于****年**月**日上午**:**分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电子化公开招标。
在首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经其他有关投标人书面投诉,本项目原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富民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康攀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本项目招标文件之规定,****年**月**日经永丰县龙冈畲族乡人民专题会议研究作出如下决定: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西轩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单位候选人。原第二排序中标候选人顺延为第一排序中标候选人,原第三排序中标候选人顺延为第二排序中标候选人。
现公示重新如下:
第一名: | 江西轩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 | 承诺工期: | ***天 |
项目建造师: | 何腾生 | 证号: | 赣**************** |
技术负责人: | 周明照 | 证号: | ************** |
第二名: | 江西安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 | 承诺工期: | ***天 |
项目建造师: | 易国建 | 证号: | 赣**************** |
技术负责人: | 陶娇丽 | 证号: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部委令第**号)的规定和程序。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时必须持有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否则不予受理。向如下单位投诉:
招投标监管单位:永丰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
招标人:永丰县龙冈畲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江西好委托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