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10-15 00:00:00
*********************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中益乡村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县委党校搬迁项目精装修工程(打捆) 答疑补遗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中益乡村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县委党校搬迁项目精装修工程(打捆)”招标文件答疑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二、补遗部分 *.本项目业绩要求如下: (*)投标人自****年*月*日起[提示:指投标截止日前*年及以上,不包含投标截止日当年]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个工程造价****万以上体育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注:(*)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项目经理业绩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年*月*日起[提示:指投标截止日前*年及以上,不包含投标截止日当年]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个体育建筑工程 施工业绩,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注: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合同条款内容修改,签订合同时以附件《合同条款及格式》为准。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元(大写:伍仟肆佰贰拾伍万叁仟捌佰陆拾叁元捌角陆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 *******.** 元(大写:壹佰肆拾玖万伍仟捌佰肆拾元陆角捌分)。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现将本项目投标总报价及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予以发布,具体详见附件。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资质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联合体投标的,均应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本项目开标时间调整为****年**月**日**:**(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等顺延。 *.于****年**月**日第一次发布的“中益乡村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县委党校搬迁项目精装修工程(打捆)答疑补遗文件”无效,以本次即“中益乡村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县委党校搬迁项目精装修工程(打捆)答疑补遗通知(二)”文件为准。 以上答疑补遗内容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在相关网站进行查看,无论各潜在投标人是否查阅,均视为对以上事项的全部知晓! 特此说明! 招标人:重庆石柱农旅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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