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2025-10-16 00:00:00
[新泰市]****年新泰市*.*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禹村镇片区有机肥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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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新泰市*.*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禹村镇片区有机肥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年新泰市*.*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禹村镇片区有机肥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项目编号:*************************;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号:********************;
项目名称:****年新泰市*.*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禹村镇片区有机肥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为改善项目区地力条件,提高耕地质量,拟采购施生物有机肥。具体内容见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日内供货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本项目属于“工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并在人员、资金、设备上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具有农业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所投产品必须满足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如为代理商参与,则提供所供产品生产商的肥料登记证);
(*)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出现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方式: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电话:************。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执行远程异地评审方式。
二、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三、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
依据泰公管联席办【****】*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行政监督部门:新泰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蓝帅 联系方式:************
四、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招标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了解相关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 称:新泰市禹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泰市禹村镇驻地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新华城国际广场**写字楼东区五楼(泰安市岱阳大街东首路南)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帅
电 话:************
附件: 交易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