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111202509230020201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5-10-15
重庆 变更澄清
500111202509230020201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重庆-2025-10-15 00:00:00
重庆-2025-10-15 00:00:00
*********************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大足区响水滩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招标人补遗(二) 一、补遗内容: *、删除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报价中 “(*)若任意两项子目单价下浮率之差绝对值超过*%,有权取消中标人或拟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和“(*)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清单实行子目单项报价按最高限价均衡下浮,任意两项子目单价下浮率之差绝对值不超过*%。”条款。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重新发布,以本次发布为准(详见附件)。 *、本项目异常低价警戒线仅对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进行要求。 *、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改为:共 *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 人,除招标人代表外其余*名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注:本次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补遗为准。 招标人(印章):重庆市大足区鑫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印章):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