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0-15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5-10-15 00:00:00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四川省财政厅】【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国内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活动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新网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中段**号*栋**楼*号

被投诉人:四川协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蜀西路**号*栋*层***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文投智惠客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三洞桥路**号*栋

四、基本情况

四川协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年国内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活动项目(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评审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

投诉事项*:评审专家在该项目开标评审过程中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进行专业评审。

投诉事项*:评审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

投诉事项*:评审专家在该项目开标评审过程中未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进行专业评审。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四川省财政厅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