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2025-10-15 00:00:00
天然气市政引接工程需求公示(单一来源)(*****************)(第*包)
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名称:天然气市政引接工程
二、项目编号:*****************
三、内容:
*.建设地点:辽宁省锦州市
*.建设范围:敷设高压燃气管线约****米,低压燃气管线约****米,引接***户燃气设施等。
*.投资规模:工程直接费投资估算***万元。设计费投资估算**.**万元。
四、拟选用供应商
燃气管线、燃气设施引接工程设计、安装、施工:锦州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五、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天(****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锦州市公用事业房产局(系锦州市人民政府下属的锦州市城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于****年与锦州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燃气特许经营协议。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约定在特许经营期限内,锦州市公用事业房产局授予锦州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在锦州市区域内,开展以管道燃气开发、设计、安装、施工、验收、供应、销售、维修等独家特许经营权。另外,锦州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根据特许经营权,与重庆市川东燃气工程设计研究院签订设计合同,锦州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范围内的燃气工程由重庆市川东燃气工程设计研究院负责设计。该项目工程地点属辽宁锦州,锦州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具有独家特许经营权。
七、公示说明
(一)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某部,并提供企业简况、营业执照、专业资质、具备相关承建能力的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公示期结束后,经审查,若只有拟使用供应商参加,确属单一来源工程项目,将按照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项目实施;若存在*家以上(含*家)合格供应商符合要求,某部将按照相关规定报批,调整采购方式。
(三)该公示在军队采购网进行公示。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办公电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