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5-10-15 00:00:00
高安邻里中心*号楼功能提升项目项目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高安邻里中心*号楼功能提升项目项目监理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 ** 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 ******
成交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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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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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高安邻里中心*号楼功能提升项目项目监理。 服务范围:监理工作深度按相关规定和监理规范的要求。 服务要求:对施工图纸审查、工作界面的划分、建设全过程监理以及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并完成工程变更协调、工程变更合理性审核、工程变更清单控制价编制、工程变更费用审核、经济签证的审核和工程结算的初审,对工程的工期、质量、造价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进行有效控制,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合同管理、档案、信息管理、竣工、移交管理等相关工作,同时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等。 服务时间: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且质保期满为止。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养护期、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 服务标准:符合监理规范相关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建品、张艳、钱锡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价×*.*%,低于****.**元的按****.**元支付。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
(*)成交供应商业绩:
*)池州经开区流坡村新洲、金安安置房及周边配套设施提升工程监理三标段;
*)新建区流湖镇安置房工程监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三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新城南*号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息
名称: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城市之光商业街写字楼*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洋
电话:***********、***********



